適用產業別RoH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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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害物質限用指令(縮寫RoHS)是歐洲聯盟在2003年2月所通過的一項環保指令(但並非法律),定於2006年7月1日起生效,主要針對產品成分及在製造上的工程製程標準。
RoHS的規範對象為工作電壓小於1000V AC或1500V DC的設備,分別為:
1. 大型家用電器
2. 小型家用電器
3. 資訊技術及電信通訊設備
4. 消費性耐久設備
5. 照明設備
6. 電機與電子工具
7. 玩具、休閒與運動設備
8. 醫療機器
9. 監視、控制設備
10. 自動販賣機
RoHS
有害物質限用指令(縮寫RoHS)是歐洲聯盟在2003年2月所通過的一項環保指令(但並非法律),定於2006年7月1日起生效,主要針對產品成分及在製造上的工程製程標準。
RoHS的規範對象為工作電壓小於1000V AC或1500V DC的設備,分別為:
1. 大型家用電器
2. 小型家用電器
3. 資訊技術及電信通訊設備
4. 消費性耐久設備
5. 照明設備
6. 電機與電子工具
7. 玩具、休閒與運動設備
8. 醫療機器
9. 監視、控制設備
10. 自動販賣機
RoHS法規重點規範產品類別
RoHS的規範對象為工作電壓小於1000V AC或1500V DC的設備
上述幾類產品在製造時限制此六項物質的用量:
2019年7月22日新增四項鄰苯二甲酸酯類限用物質: